绿舟应急救援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935|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苏州绿舟】2016年03月26日五峰山救援演练(救援演练结束)

[复制链接]

6

主题

15

帖子

91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9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3-26 09:30:2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梧桐 于 2016-3-26 18:40 编辑

重要提示:
    1.绿舟所有队伍及个人,未经准许,不得前往救援现场。
    2.为避免不必要的干扰,非紧急事务,救援期间不得拨打前方队员电话。
    3.未经队内许可,任何人不得将信息对外发布、不得接受任何媒体采访。

一、缘起
2016年3月26日早晨6:40分苏州绿舟接到求救电话,两名驴友被困山中,无法自行走出,一人摔伤无法行动,一人蛇咬伤,经确认情况属实,苏州绿舟立即
启动指挥救援程序。
二、事发地地图

三、事发地点天气情况



救援总指挥:梧桐
前方救援一组成员:守护(组长、信息传)、北龙、5号(医疗)、
征闽(摄影)、大龙、老豆;
前方救援二组成员:增国(组长、医疗)、柱子(信息回传)、
龙王(摄影)、阿海、王东军、小红
后方救援平台:花花、小开、阿玲、华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主题

15

帖子

91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91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6-3-26 09:39:5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梧桐 于 2016-3-26 19:21 编辑

3月26日救援进展:
7:12 派遣柱子,阿玲,一车两人,已联系梧桐,他们作为先遣队准备出发,
     路上自行集结,预计7:40到达求助点附近

7:40 梧桐率领后续部队共15人车辆6辆携带救援装备,
     急救包从木渎地铁口5号口出发支援搜救地点五峰山影视基地

7:45 先遣队员到达事发地点附近,回传周边实地环境,建议在此建立大本营,
     并请求后方确定救援路线。

8:30 后续15名队员与先遣队2人汇合,并就地建立大本营。
8:45 队伍集合,通报两名伤员基本情况和路线情况,组建两组救援队,
     一队,负责救援扭伤人员,二队,负责救援蛇咬人员。
9:00 两队根据各自救援任务整理出发装备,徒步出发救援。
9:35 救援2队找到受伤人员,明确蛇咬伤,双排牙印,无毒蛇咬伤,
     伤口近心段结扎,清理伤口。
9:47 救援1队找到受伤人员,左脚脚踝部闭合性骨折,无移位,
     就地取材给予树枝制动固定,绷带包扎。
9:50 救援2队处理好伤员,采用软担架4搬运伤员,徒步下撤。
10:05 救援1队用树枝固定好伤员踝部骨折部位,采用软担架4人
      搬运伤员,徒步下撤。
10:20 救援2队顺利到达救援大本营,与指挥部会合。

10:22 指挥部派遣救援2队两名队员增国、阿海支援救援1队。
10:45 两队队员在五峰山半山腰顺利会合,更换搬运队员。

11:07 全部救援队员搬运伤员顺利到达救援大本营与指挥部会合,
      已经与120取得联系,开车将伤员直接送往木渎人民医院。
   
      救援完毕!






mmexport1458988356905.jpg (132.61 KB, 下载次数: 407)

mmexport1458988356905.jpg

mmexport1458988300539.jpg (107.78 KB, 下载次数: 411)

mmexport1458988300539.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主题

15

帖子

91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91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6-3-26 10:06:4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梧桐 于 2016-3-26 18:53 编辑

11:10 接到附近老乡求助,三轮电动车翻到营地不远处的山沟边,指挥部证实信息无误后,立即启动救援,救援
      2队全体队员赶往出事地点。

11:19 救援2队队员到达出事地点,确认没有人员受伤,并徒手迅速展开车辆拖离及散落物资的收集整理工作。
11:29 车辆拖于安全地带,物资整理完毕,全体队员回撤。
11:35 全体队员到达营地,救援结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绿舟应急救援  

GMT+8, 2024-5-18 20:34 , Processed in 0.028944 second(s), 17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