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舟应急救援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320|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长沙】国际减灾日湖南举行老年人暴雨洪涝应急演练活动

[复制链接]

189

主题

184

帖子

1262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26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2 10:54: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www.hn-emss.com/NewContent.aspx?tid=5&nid=247
国际减灾日湖南举行老年人暴雨洪涝应急演练活动来源:湖南急救网 作者:湖南急救网 日期:2014-10-15


        2014年10月13日上午,湖南省减灾委、省老龄委、省民政厅联合长沙市应急办、长沙市减灾委、长沙市民政局在雨花区侯家塘街道湘农桥社区举行了一次暴雨洪涝应急演练活动,包括社区干部群众及老年人约100余人参加了此次演练。旨在紧密结合今年国际减灾日“提升抗灾能力就是拯救生命——老年人与减灾”主题,普及暴雨洪涝灾害知识,提升老年人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技能,提高社区群众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长沙绿舟应急救援促进中心受邀指导整场演练活动。

出席演练活动的省市区有关部门领导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办主任陈毅华讲话

       当天上午9时,侯家塘街道湘农桥社区模拟发生强降雨,省、市减灾委办公室随即发出救灾预警响应,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强对流天气过程防范应对工作,雨花区侯家塘街道湘农桥社区立即启动暴雨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紧急出动群众救援、安全监查、抢险救灾1、2队、交通疏导等5个专业应急分队,开展排查隐患、劝导群众等工作;随着降雨持续增强,灾害越来越严重,部分一楼门店和住宅出现进水情况,道路积水严重,且时有高空坠物,此时,各应急分队迅速开展抢险除险、疏导交通、帮助受灾居民迅速撤离等工作,医疗救护专业应急救援队也加入演练,对受困老年人实施救援救助。通过街道社区指挥、部门合作、群众参与,地下车库、人防工程经及时排水,没有造成大的影响,社区内积水排除,交通恢复,社区秩序恢复正常,此次过程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半个多小时以后,降水结束,应急响应解除,演练随之结束。

省民政厅救灾处处长陈自力宣布演练开始

应急工作人员将行动不便的老人转移到安全地带

医护救援人员对转移群众进行身体检查

交警组织转移受困学生

      “由于组织严谨、指挥果断、战术得当、施救快捷、救援到位,这次演练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检验应急预案可行性和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处置能力的目的,给参加演练和现场观摩的人员上了一堂很好的应急救助课。”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办主任陈毅华高度肯定了此次活动。他强调,省减灾委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积极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工程防御,城乡基层防灾减灾,自然灾害救助,防灾减灾的科技支撑、社会动员、人才队伍和防灾减灾文化等方面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切实提高重特大自然灾害应对能力,努力增强全民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和意识,有效降低自然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同时,充分考虑到老年人的特殊需求,统筹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

      长沙绿舟应急救援促进中心作为本次演练活动的指导方,特派出了五名队员全程参与支持此次演练。长沙绿舟应急救援促进中心是一个公益性的社会组织,致力于促进行业发展协作,提供资源支持和服务平台,辅助政府、慈善机构、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进行防减灾能力体系建设,从而提升全民灾害第一响应能力。同时有效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救灾工作。长沙绿舟的宗旨是:为民众传播自救互救知识,增强危机突发处理意识,打造心理健康社会,为灾区提供救灾物资的组织与调配,为遇险人员免费提供生命抢救和心理援助等服务;模拟逃生演练及院前急救、灾害救援等社会公益救援促进行动。

参与演练的绿舟队员合影

绿舟苏青指导社区工作人员如何正确搬运伤员

绿舟苏青在讲解踩踏事件中如何正确保护自己

演练结束后绿舟苏青应媒体邀请介绍防灾减灾相关常识

演练结束后绿舟任天游应媒体邀请介绍救援相关常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0

主题

59

帖子

955

积分

Administrator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955
沙发
发表于 2014-11-12 12:05:10 | 只看该作者
加油。好样的。辛苦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绿舟应急救援  

GMT+8, 2024-5-14 03:22 , Processed in 0.019627 second(s), 10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