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舟应急救援
标题:
财税政策--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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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松鼠
时间:
2014-5-23 21:53
标题:
财税政策--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
免税收入: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
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2)除《税法》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将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作者:
天华
时间:
2014-5-28 19:02
这个需要你来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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